2008,刘翔的“末日”?

“生命就是一个个’塞尘’”,”我是刘翔,每个人都是刘翔”,收音机里传出的刘翔为移动公司做的广告使我想起了还有他这么一个人,一个被几乎神化了的”英雄”。

2004年对刘翔来说是极不平凡的一年。在雅典赛场上,竞争对手的一跤,注定了他会身披红旗跳上冠军领奖台,但这一举动让我很不舒服。金庸笔下的英雄(正派)在决斗时,如果对手手中无兵器,自己就仍掉兵器;如果对手是瞎子,自己就要黑布遮目,以示不趁人之危,讲求公平竞争。体育和武术在这一点上是基本一致的,是以强身健体,追求和平为目的的,胜败则在其次。但刘翔却在十二分地明白自己的金牌是怎么得来的情况下,目光中毫不掩饰的透射出一丝骄傲,似乎一点也不在意脖颈上的金牌的含水量。

作为一个运动员,刘翔的举动也是符合人之常情的,但其外在的表现幅度似乎有点过头了。我认为这与中国当前的政治环境以及由此衍生出的体育环境有关。中国更需要所谓的”民族凝聚力”来淡化内部不可调和的矛盾以维持压倒一切的”稳定”。于是税收被源源不断地输入体育界――有人估计中国得一块奥运金牌的成本要大几万人民币。在不很宽松的体育环境中,各方所承受的压力可想而知,刘翔,媒体和政府的”过激”行为也在情理之中。

但这个”飞人神话”还能维持多久呢?谁都不能否认黑人的整体身体素质要高于黄种人,只要黑人朋友不在北京再次失误,如果幸运之神不再次眷顾刘翔,刘翔的”末日”可能就在2008来临,就在中国的大门口。

虽然从短期来看,这可能的”末日”会使刘翔乃至国人不快一阵子,但从长远来看,这会使各方冷静下来,刘翔可能不会再拍广告赚钱了,媒体可能也不会再说大话了,”末日”意味着新的开始,新的奋斗,新的希望,从这个角度来看,”末日”会对刘翔本人以及社会的发展和进步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补充说一点,刘翔雅典夺金除靠了对手的失误外,与是他自己的天赋和后天刻苦训练分不开的。

刘翔做广告赚钱(左数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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